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该细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2016年之前,继续执行考生本人高中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定。
个基本条件必须符合 个其他条件必须符合其一 种情况不得在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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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参加高考今年就得有陕西学籍
规定:自2016年起,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调整为:截至高考当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高一开始,就要在我省高中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并获得陕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举例:刘师傅三年前来西安做家电修理,妻子张女士为家政服务人员,女儿刘慧今年进入西安城东一所中学读高一,如果刘慧想要在陕西参加2016年高考,就必须今年在陕西的高中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直至2016年参加高考。
3
报考者的父母其中一方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有居住证
规定:如需在2016年~2020年期间在陕参加高考,则截至高考当年的8月31日,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时间和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举例:
如果刘慧2016年参加高考,那么:
1.今年8月31日前,刘慧及父亲刘师傅或母亲张女士拥有在陕常住户籍;
2.今年8月31日前,刘师傅或张女士已持陕西省居住证,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今年8月31日前,刘慧及刘师傅或张女士常住户籍并未在陕,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刘师傅或张女士任意一方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须在2016年8月31日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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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其他人员咋报考?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办受理报名。
2.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在外省就读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初次户口登记并常住户籍在陕西的,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申请报名要带5种证明
01
随迁子女本人及父亲或母亲身份证件
02
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材料
03
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04
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0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申请
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招办申请报名,并填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
审查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陕居住情况,由公安部门审查;在陕参保缴费情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公示
县(区)招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及常住户籍在我省不满3年的考生,在其毕业学校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